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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城区公司专利注册如何办理?

作者:浙江万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5-08 08:34:30

个人怎么注册商标?答:以个人名义办理杭州商标注册、转让等申请事宜的,除按照有关规定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书》、商标图样等材料外,还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个体工商户可以以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登记的字号作为申请人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也可以以执照上登记的负责人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以负责人名义提出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一)负责人的身份证;

(二)营业执照。

二、个人合伙可以以其《营业执照》登记的字号或有关主管机关登记文件登记的字号作为申请人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也可以以全体合伙人的名义共同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以全体合伙人的名义共同提出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一)合伙人的身份证;

(二)营业执照;

(三)合伙协议。

三、农村承包经营户可以以其承包合同签约人的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一)签约人身份证;

(二)承包合同。

四、其他依法获准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可以以其在有关行政主管机关颁发的登记文件中登载的经营者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一)经营者的身份证;

(二)有关行政主管机关颁发的登记文件。

五、自然人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商品和服务范围,应以其在营业执照或有关登记文件核准的经营范围为限,或者以其自营的农副产品为限。

六、对于不符合《商标法》第四条规定的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局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取得商标注册的,由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

七、办理转让商标申请,受让人为自然人的,应参照上述事项办理。

欧洲专利局负责欧洲专利申请的受理、审查和授权事宜。欧洲专利局仅负责发明专利申请事宜。

欧洲专利合作条约目前有成员国34个:(AT奥地利,BE比利时,BG保加利亚,CH瑞士,CY塞浦路斯,CZ捷克共和国,DE德国,DK丹麦,EE爱沙尼亚,ES西班牙,FI芬兰,FR法国,GB英国,GR希腊,HR克罗地亚,HU匈牙利,IE爱尔兰,IS冰岛,IT意大利,LI列支敦士登,LT立陶宛,LU卢森堡,LV拉脱维亚,MC摩纳哥,MT马耳他,NO挪威,NL荷兰,PL波兰,PT葡萄牙,RO罗马尼亚,SE瑞典,SI斯洛文尼亚,SK斯洛伐克,TR土耳其)。

还有四个延伸国:AL阿尔巴尼亚,BA波斯尼亚和黑塞歌维那,MK前南斯拉夫马其顿共和国,RS塞尔维亚。

自2009年4月1日起,缴纳指定费后可以指定所有欧洲专利条约成员国。如果希望保护的国家较少,可以直接在这些国家递交申请,或将PCT申请直接进入这些国家阶段。

申请期限:要求优先权的普通申请期限为自优先权日起12个月。PCT申请进入欧洲地区为自最早优先权日起31个月。

保护期限:发明专利自申请日起20年。

根据《商标法》规定,非注册商标不得以注册商标名义使用,如果商标被注销后仍继续作为注册商标使用的将面临工商局的罚款。

侵犯他人商标权法律风险

如果已被注销的商标被其他申请人注册成功,那么原商标权人如果继续使用该商标就会涉及到侵犯他人的商标专用权。即使之前这个商标一直是你在使用,花费了大量的时间与精力去经营商标,然而杭州商标注册、商标使用都需要依附在法律的基础上。

商标注销后继续使用的风险

商标被撤销后,原权利人可以重新注册,但会比较麻烦。根据《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被撤销的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销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即便过了一年的期限重新进行申请的,也需要经过商标局重新审查,如果通过审查进入公告期的还可能被他人异议。

虽然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都会在商标到期前提醒客户续展,但是小编仍建议您多多关注自己的商标证上的有效期限,到期前及时续展,毕竟事后补救非常麻烦,事前只要通过商标代理提交一个续展申请就可以避免这些麻烦。

商标注册与商标续展都是想持有商标专用权,小编建议您无论采用哪种方式都要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择其一。值得注意的是:商标被注销后万万不可继续使用该商标,以免惹上不必要的麻烦。

虽然杭州商标注册前的商标查询不是法定程序,但为了提高商标注册的成功率,注册前的查询对于降低申请人的申请风险是非常必要的。但是,由于我国商标申请太多,通常需要4-6个月左右的时间,注册商标被商标局接受后才能出现在商标局的公共数据库中,这就是所谓的盲检期。由于该因素的客观存在,申请者在申请前4-6个月内无法找到商标数据,增加了商标注册失败的风险。

根据现行《商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商标申请手续基本完备或者申请文件基本符合要求,但需要补正的,商标局将给予申请人补正的机会,导致以前的部分申请被受理和补正,商标局将给出保留申请日,但如果不能将这些商标申请数据录入局公开的商标数据库,将导致我们无法找到相关数据,增加今后申请商标被拒的概率。

根据《商标法》第二十五条的有关规定,申请人在外国申请同一商标的,应当自同一商标申请注册之日起六个月内享有优先权;根据《商标法》第二十六条的有关规定,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认可的国际展览会上展出的商品中使用申请注册的商标的,自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该商标享有展会以来的优先权,商标注册申请人享有优先权。

也就是说,在这两种情况下,即使在中国申请注册的商标的申请时间比我们晚,凭借优先权,其申请日也可以享有与我们申请相比的优先权地位,从而增加了我们申请的风险,甚至导致我们的申请被驳回。根据《商标法》第十三条的有关规定,我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可以扩大保护范围。保护范围不限于注册货物。我们申请注册的商标与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可以不予注册。同一商品或者类似商品的商标注册申请,是对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进行复制、复制或者翻译,但也不成功。

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三条的有关规定,对初步核准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这是不可控制的。一旦被他人成功挑战,就意味着我们的商标不能被批准注册,当然,这并不是最终的结果。当我们对异议决定不满意时,也可以通过无效宣告或异议审查程序维护自己的权益。所有这些都是商标注册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客观因素。当然,在商标注册申请过程中,也存在一些主观因素。

例如,商标审查员在审查商标时,会根据《商标法》和有关规定,对商标作出类似的判断、重大的判断和禁止性条款,但主观判断存在一定的差异。这些差异会导致对同一商标的不同审查,审查结果也不尽相同。鉴于以上几种情况,商标注册申请存在诸多不确定性,导致商标注册申请存在一定风险。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我们会被阻止商标注册申请。相反,让你知道商标注册是一项专业技术性的工作,操作起来并不专业,需要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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