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拱墅区个人商标需了解的要点

作者:浙江万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5-10 08:38:47

2016年6月30日上午,北京海淀法院公布了一起商标侵权案例:因在网站的酒类销售项目中使用了国美酒窖字样,国美酒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国美在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停止侵权、在新浪微博等媒体向其公开声明致歉,并赔偿经济损失14万元。日前,海淀法院已受理了此案。稍加关注,即知商标侵权已非新鲜之事。

伴随着频入耳旁的商标字眼,21世纪也悄然步入了一个商标权时代。知识、信息、科技的快速更新,让财产不再拘泥于金钱、房屋、汽车等传统财富形式。知识产权的概念已经渗入到社会的方方面面。作为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商标权建设已成为跨国公司,甚至微小企业重要的企业战略任务之一,诸如微软、苹果、高通等世界巨企全力以赴卷入到商标权争夺大战已是明鉴。

可以说,商标权时代的到来意味着商标权散发的力量已成为公司市场竞争力强大的动力引擎之一。在市场共通与节奏加快的社会,商机稍纵即逝,慢一步将步步慢,不想被市场的丛林法则所遗弃,我们要做的就是以快制动,用敏锐的市场嗅觉与果断的企业魄力来争夺市场的主动权。

顺势者昌,作为公司不仅要成为趋势的引领者,也要成为未来市场的预见者。注册属于自己的商标将有效扩展企业的产权形式,并有力回应知识产权时代的潮流。注册商标,是你们明智的决策与选择;而协助你们,是我们的职责与荣幸。我们会拿出专业的态度助攻你们完成杭州商标注册,为您们事业的成功添砖加瓦。

哪些商标不能办理转让,商标转让成为获取商标的热门途径之后,很多人都会选择商标转让,但是有一些商标是不能够办理转让的,那么哪些商标不能办理转让?

(1)用于两种类似商品的商标,不能够单独转让。如果注册商标中有两种以上的商品的时候他们属于费类似产品可以转让,但是是类似产品的话需要一起转让,不能进行分割转移。

(2)联合商标不能分割转让,联合商标指的是一个商标有多数人拥有的系列商标,他有标记近似的特征,如果将其中一个转让,就会发生两个商标所有人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近似商标的情况,会造成商品来源混淆。

(3)属于共同所有的商标,某一所有人没有经过其他共有人同意不得自行转让。注册商标属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共有人时,每个共有人要转让属于自己的那部分权益,必须取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4)已经允许他人使用的商标不能随便转让。如果该商标已经许可他人使用,那么必须征得使用人的同意才能转让。

(5)转让注册商标没有履行法定程序的,商标转让也是无效的。

(6)商标正在受人异议,且商标本身存在问题,有瑕疵是残标就可能会导致商标被撤销,不能被转让。

商标其于企业,如名字之于人,起步之初或只是形象,而随着企业的发展商标的重要性也日益凸显。尤其是在中国入世以后,企业之间竞争加剧,商标就更显得举足轻重了。与产品统一在生产过程中,企业要根据自身经营的产品或服务,来确定需要的商标名称。比如,生产皮革制品的企业,就可以多加入动物外形。这样的话,商标与产品统一并形成互动,消费者能够快速的了解。

便于宣传推广商标是要用来宣传推广的,因此,商标起名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容易记!小编就经常看到有的商家把商标设计成繁体字,很多消费者看都看不懂,何谈推广。无禁止情形杭州商标注册过程中,要提交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才能获得独占使用权。而要想成功通过审核,在制作过程中就要小心,注意没有任何禁止情形。

具备独特性商标总局数据统计,光2016年我国商标申请量就达3526827件,目前全国有效商标已达千万之巨。在如此海量的商标面前,企业要想脱颖而出,具备独特性是很重要的。因为市场竞争下,消费者选择趋多酒香也怕巷子深,没有独特性不可能获得关注,更不可能收获成功。避免触碰禁忌在某些行业或地区,会有一些禁忌的情况,这都是需要避免的。

比如说在四川地区,在商标中加入锤子的话,容易引发一些不好的联想。毕竟企业是要不断壮大的,在更多的地区、行业发展,就需要考虑禁忌情况。个人注册商标有限制,只有身份证在商标局不予受理,必须有个体工商户执照或者公司法人执照才可以申请,企业要想注册商标,还是有很多需要注意的地方。

商标专用权质押是指杭州商标注册人以债务或者担保人身份将自己所拥有的、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作为债权的担保。

根据《担保法》第79条的规定,以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其管理部门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出质登记。

质权人,更应认真仔细地调查清楚债务人的偿债能力,出质商标的权利状况等内容,具体准备工作可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质押商标的权利状况和价值进行认真、彻底的调查和评估

1:质押商标的价值

2:出质人应当是质押商标的合法所有人

3:出质商标应当是有效注册商标

4:在先是否办理过质押登记或被人民法院采取了财产保全或执行措施

5:质押商标在质押前许可他人使用的情况

6:是否存在可能导致商标权利丧失的确权案件或诉讼或权属诉讼

(二)债权人与债务人和/或出质人签订质押合同及其从属的主合同,合同内容完整,并符合法律规定

质押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合同中的担保质押条款,质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3:质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

4:质押担保的范围;

5:质物移交的时间;

6: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三)对同一注册人在与质押商标相同或类似商品/服务上注册的相同近似商标应一并办理质押登记。

按照《担保法》的规定,出质的商标专用权应当是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因此可以依法转让是商标出质的前提按照《商标法实施条例》第25条的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商标,应当一并转让”,因此在办理质押登记申请时,同一注册人在与质押商标相同或类似商品/服务上注册的相同近似商标应一并办理质押登记,以保证质押商标可以依法转让,从而保证质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可以将质押物变现以优先受偿。

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办理商标质押需要什么材料,如下:

(1)按规定填写的《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申请写》;

(2)出质人及质权人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须经发证机关确认盖章);

(3)质押合同副本(外文本应附中文译本一份,以中文译本为准);

(4)质押商标的《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5)委托代理人办理登记的,应当提交被代理人(申请人共同)的委托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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